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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高斯林!
尼克-加墨发现来人是瑞恩-高斯林之后,脑海里一时间闪过万千思绪。
埃文-贝尔和瑞恩-高斯林是好朋友,这是第一个要素。那么,如果埃文-贝尔只是和好友相聚一下,短时间内就不会有什么爆点出现:如果来人是个女性好友这又另当别论了。就算埃文-贝尔和瑞恩-高斯林离开了,尼克-加墨也有自信马上追踪到他们的踪影,毕竟现在两个人都是徒步,而如果要坐车的话,洛杉矶可不是出租车横行的纽约,要找到他们并不是难事。
如果埃文-贝尔是通过瑞恩-高斯林认识其他人,或者是有其他要事,尼克-加墨的狗仔直觉告诉他,那就势必和过去二十四小时埃文-贝尔的行踪有关。直觉,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十次之中能够中两次就很了不起了,尼克-加墨也没有把握,但是他是一名出色的狗仔,他必须在瞬间做出判断,做,出决定。如果直觉错了,那也没有办法;如果跑回去星巴克一无所获,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这就是狗仔寻找新闻势必要经历的过程。
所以,尼克-加墨当机立断决定先抛弃埃文-贝尔和瑞恩-高斯林,跑回星巴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