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Linda站在一旁,微笑送郑朝均出去。
她不惊讶郑朝均态度的变化,这个男人只在小姐面前表现的热情赖皮,也是正常的。不过,现在小姐明显对郑朝均不算有什么好感,她也不必对郑朝均太过客气了。
沈七七气鼓鼓的坐在办公室里,盯着放在桌上的一大捧粉丝玫瑰,把她所有的视线都遮挡住了,根本无法安心的继续工作了。
“不过就是几朵破花,就可以了?”沈七七低喃一句,强迫自己不再去看,把项目书打开,立起来,把视线全部都放在那上面。
过了半刻钟,沈七七一页都没有翻动。
“该死的,眼不见为净。”沈七七站起来,打开办公室的门,喊大家每个人都来拿几朵玫瑰。
公司里的人都见到了这么大一束的粉玫瑰进了沈七七的办公室,早就燃起了八卦之心,现在小姐都发话了,各个都蜂拥而上。
“哇,刚刚送花的是by的总裁吧?”
“好浪漫,粉玫瑰的话语是初恋啊!”
沈七七只能扯着嘴巴笑,根本不敢轻易回答这群八卦的女人,以及更加八卦的男人。
初恋?
她第一次见郑朝均的时候14岁,难道郑朝均那时候就喜欢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