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明》 > 正文 酒徒杂文二
制约主人的东西,他有德与否,抢不抢你老婆,要看他高不高兴,与你无关。你唯一要做的,是一个好奴才,守好自己的奴才本分罢了。
    当时有人想和主人有个约定,咱得讲讲法律,只不过是规定抢别人老婆要有理由。主人不高兴,顺手就把他灭了。被灭的就是自称为法家的一伙。于是乎,德大行于天下。
    酒徒醉眼观书,好像自古以来儒家的道德楷模,以他们的道德标准来看,有道德的也没几个,当然,既然可写为懦,有骨气的更少了。
    且不说至今没辩明白的“何事纷纷说魏齐”的那个提倡“忠”的道德圣贤,所著书中吹牛成分似乎不少,只是他的弟子中遵守“为尊者讳”这条撒谎原则遵守得好,所有不要脸的事一概不记罢了。那个提倡“不饮盗泉盗泉之水”的人,困在陈蔡之间,抢来的饭和衣服,似乎吃的满嘴流油、穿得舒舒服服,可见“不饮盗泉之水”只是不渴而已。至于因别人和他政见不合而无罪杀了人家,虽被奉为儒家行为的典范,按酒徒看来,更和强盗无异。只是可怜那少正卯,被人找碴杀了,还成了反面教材。
    到了后来,道德越被描述的冠冕堂皇,道德学家的行为也越是无耻。小民若不受其所宣扬的道德,他可以将你沉塘的沉塘,点天灯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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