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曾华军这样的公安局或是检察院的部门负责人,是最喜欢和地税、国税、财政等即有权又有钱的部门打交道的。因为,只要和这些单位的领导搞好了关系,平时可以互相走动一下,聚个餐、喝个酒、唱个歌什么的,这些单位都会主动买单。
而且,只要和这些有钱的单位搞好了关系,他们还能够以“办案经费”的名义,到这些有钱的单位拉几万块钱赞助,给本部门的干部谋点福利——这种“赞助费”属于公对公,不怕任何人告状,又安全又稳妥,无任何副作用。像曾华军这样的部门负责人,特别喜欢以这种方式为手下的弟兄们捞点外快。
因此,当他听邹文明说了那些感谢的话之后,立即眉开眼笑,连连说:“应该的,应该的!这是我们分内的职责,您说谢谢就太客气了。邹局长,我叫曾华军,现在是县公安局防暴大队的大队长,刚任职不久,也没来得及去拜访您。以后我们队里面的工作,还要你们这样的财神菩萨多多支持啊!”
邹文明当然知道他话里的意思,便爽快地说:“曾队长,我们都是行政机关的。我们地税的很多工作,也需要你们公安局的支持、配合和帮助。比如像今天这种情况,就必须辛苦你们,才能处理好。这样吧:明天晚上我们局里请客,你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