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毕竟,被倾慕的人喜欢着的那种喜悦,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盾牌。
过去,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沈寻。
沈寻是男人,不是福利院里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无可抑制地在意沈寻,成天都想赖在沈寻身边。
沈寻出外勤时,他一定要跟着;沈寻中午去食堂打饭,他也要等着;沈寻去一趟厕所,他也厚着脸皮跟去;白天的时间已经占得满满当当,晚上还要黏着沈寻跑步。
只要看到沈寻,他就有种难以言说的高兴。
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