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韩国娱乐大亨 > 正文 【第149章】娱乐风暴
分别对娱乐行业从新进行了法律相关对比。
    结果可想而知,大部分公司的合约均是属于‘奴隶合同’,经过全方位的出动调查,结果各个公司的合约基本都是大同小异。
    终于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各大娱乐公司除集团外,均是被韩国汉城高等法院判定,其公司和所属艺人签定的合同是现代版的‘奴隶合同’,要求其立即改正。
    一直以来韩国各个公司和所属演员签定合同时都明确规定,若是演员违反合约必须交纳违约金和赔偿金,而且该规定被韩国娱乐圈内普遍接受,所有的娱乐公司也采用这个规定或类似的规定。
    但是**公司与Jyp等几个老牌大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庞大,甚至高出通常规定的3-5倍之多,所以给所属演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几乎成了演员们自由选择公司的枷锁。
    15日,韩国汉城高等法院判定称:尽管培养新人所投入的资金和风险巨大,但是回报也多。这是投资的基本原则。
    虽然已经成功的演员的续约可能性很小,但是从成功歌手身上去回收那些在失败歌手身上的投资是过分的赔偿约定。
    以**公司为的一共十二家娱乐公司对违反续约规定的演员所开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