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成别的府地,出了这等丫鬟,只怕并非发卖这般简单。”
虽说此时律法规定,主人不得故意杀奴,违者将处鞭刑,可实际上高门望族偶尔触犯这条律令,却也没人理会,再说,还有太多办法绕开“故意杀奴”,别的不说,大可将犯错的奴婢一顿好打,只要不让她当时断气,再往柴房一扔,任其生死,奴婢熬不过去咽了气,就称不上是“故意杀奴”了。
正因为如此,那位腊梅姑娘的姐姐死在宋嬷嬷手里,也不能让宋嬷嬷入罪。
可旖景不是宋嬷嬷,她对于夏云,还是没有那般狠心。
并且她也想到,夏云这般行事,必是得了宋嬷嬷的允诺,只待国公府将她发卖出去,便由宋嬷嬷想办法买她下来,送去宁海。不过眼下陷害春暮不得,看来夏云想做官家子的正妻是没戏了,最多也就是个妾室。
宋二那般不堪,夏云以后的日子实在堪忧。
她这般“如愿以偿”,祸福却实在难料,但旖景也不是菩萨心肠,最多也就再给她一个机会。
唯一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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