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天生长了一对渔民脚——脚趾很长,而且大脚趾最长,懒洋洋游泳的时候特别有用,可是一旦需要爆发力的时候就完全没用了。加上只要太阳稍稍大一点,就很容易忽然到地口吐白沫,体育老师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长儿子一样,呵护备至。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穿着白衬衫手捧度过的。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闹大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我想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
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一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到初中结束。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一些东西。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轮正规的之后,我忽然有一种很强的*——我想自己写一篇。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