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由朝廷任命的,他可以参劾、保举而不能直接任命或罢免,而且那个时候的监察权在中央,一个七品的御史照样敢查纠地方大员。哪像现在,现在的分部老板对低一层次的官员,如公司一级及本县所属各部委办局的官员几乎有绝对的任免权,甚至自己同层级的其
他官员,包括各常委、衙门的正副职、法院检察院院长,虽然由上级相关部门门考核,但该层级的党委一把手个人的意见相当重要。所以,即便是现在有着相当健全的
什么党委检查部门、衙门监察部门、司法的检察部门,还有所谓代表民意的人大监督。看起来四管齐下,但既不能真正启动民意程序对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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