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警察队”。
旧社会的警察局等同于衙门口,起初的捞尸队不是水警,属于自发性质的民间组织,个顶个是游泳健将,由于河中的浮尸腐烂发臭,会污染河水,看着也是可怕,因此城里的民众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请水性好的人把浮尸打捞出来,但是做这行当,光凭水性好还不成,胆量也要够大,必须压得住邪祟。
各条河道中每年少说淹死上百人,主要是夏季游野泳溺亡,以及落水轻生之人,还有些来历不明从上游漂过来的浮尸,俗称“河漂子”,也有惨遭肢解,扔到河中毁尸灭迹的凶案遇害者,这横死屈死的人多了,免不了闹鬼,不管现在怎么看这种事,反正老时年间的人们,对鬼神之事非常迷信,凡是从河中打捞浮尸,通常是送到义庄存放,要有人负责看尸守夜,直至最后抬到坟地埋葬,从头到尾全是捞尸队的人负责,这些人,除了水性好胆量大,也有自己的一套法子,能够驱鬼除邪,否则做不了这份差事。
当然这些个旧黄历,全是以前的迷信之说,民国以来,捞尸队变成了“五河水上警察队”,不过老百姓仍习惯称他们为捞尸队,也叫巡河队,直到解放之后,才改为水上公安这个部门,咱们这本书里提到的“河神”,单指一人,此人姓郭名得友,在家里排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