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西海市把血鸦王带过来,下次那鹰隼敢再来,要叫它尸骨无存。
妈的个包子,敢跟我玩鸟,你就是再来一百只,也要让你有去无回。
这不是吹牛,因为叶凡体验过血鸦王的速度,今天也体验了鹰隼的速度,他可以肯定,血鸦王的速度绝对要胜过鹰隼一筹。
比如:今天若是血鸦王那样突然袭击,那自己的眼珠子绝对报废了。
而且,论起血鸦王嘴啄的坚硬程度,也要比鹰隼硬过一分。
想当初,那些变态的家伙,啄自己一下就是一块肉,连脑袋上的头皮都撕得起来,而今天鹰隼只是破开自己皮肉而已。
鹰隼唯一有优势的地方,可能就是它的一对鹰爪,论灵活度,也比不上个头小的血鸦王。
饭间,叶凡把明天林薇会来采访的事告诉了韩果,让韩果做好准备,把情况如实说就可以了,现在,只有借助媒体才能把公司形象快速逆转,也只有这样才能快速打一个翻身仗。
两人吃完饭后,韩果开车,直奔西海市。
当沈韵开门见到叶凡和韩果时,满脸懵相。
而那两只本是站在她肩头的血鸦王见到叶凡后,简单一唆,立即落到了叶凡肩上,速度快得真的像闪电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