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 > 正文 第137章
板。”
    但考之《明史》原文,史有明载:“江夏知县王尔玉责廷弼子貂裘珍玩,不获,将挞之。其长子兆珪自刭死,兆珪母称冤。尔玉去其两婢衣,挞之四十。远近莫不嗟愤。”阎说大谬矣。
    且,县宰名,数字二,扒衣服,四十板,这些细节一丝不错,可见阎绝非没有读过此传。而阎于此后背诵了《明史》熊廷弼传的一段原文,也证明了他非但读过,且烂熟于胸。如是,则此处之谬误,益值玩味也。
    国学今真索隐微,登坛信口演玄机。
    将妻作母休多问,两婢衣犹两件衣。
    注:这个MS不该发在书中的,但实在郁闷不已。古人云,欲亡其国,先亡其史。连所谓学者,都可以为一己偏好而信口开河,史亡之时,只恐真正是来日无多矣。
    再附注:阎素好清史,言明则句句恶声,言清则人人圣贤。但身为学者,为贬明而如此罔顾史实,信口开河,如是可谓治学精神乎?
    若定曰:新一代治史便当如是,完全可以按个人所好虚构历史,则非余所能知之矣。
    番外附录国士论——我所理解的杨戬
    这篇文,是基于宝莲灯的衍生。但每当看见用善良这个词来形容杨戬时,我也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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