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橄榄,皱了皱眉头,还是没吐出来。
台上乐队唱完一首歌,下台换人,竟然没回后台,一堆年轻人吵吵嚷嚷走过来,竟然又坐在台下喝起酒来,估计也是玩票,不然演出费还够不上一轮酒的钱。
他们就坐我隔壁,两个沙发座只隔一道矮矮靠背,我正用叉子戳掉下来的那颗橄榄,有只手从隔壁伸过来:“要吃吗?”
是很漂亮的一只手,手指修长,没戴多余戒指,拿着颗金箔裹着的巧克力糖。
我茫然地抬头看,只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是谁。我最熟悉的是他的眼睛,因为带着笑容,有点弯弯的,眼尾带勾,标准的桃花眼。
“你……”我脑中天旋地转,明明坐着却觉得一切都在晃动,许多话缠在舌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凑进来,似乎在跟我说什么,但我一个字也听不清楚。
我想我是真的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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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头疼欲裂。
好在还躺在家里床上,大概是凌蓝秋送我回来的。
我不知道我现在酒量这样差。
身上没穿睡衣,倒是胡乱盖了几床被子,从头盖到脚,严严实实,我几乎可以算是被压醒的,一看就是齐楚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