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穿越七十年代之三生 > 正文 11.第 11 章
    张抗美今天请客用的是收的佛爷的钱,佛爷也就是指,家里有钱,但武力不行需要保护的小子,还有就是小偷,以千手千眼佛来,小偷可不是千手千眼吗?
    顽主虽然也讨厌佛爷,看不惯就打,尤其是对方不是自己人,要是自己人还真不一定打。但是顽主的日常泡妞,吃饭花销都是从佛爷那来的,因此顽主得护着佛爷。
    刚开始的时侯很乱,后来因为两拨人抢同一个佛爷的供,有一个外号叫小狐狸的顽主被捅死在当场。从那以后顽主们之间就有了一个规矩,那片的佛爷跟那片顽主,佛爷要想跟别的顽主,得双方顽主都同意才行。
    赵烨磊,张抗美,王兵,许力并排骑着自行车,唱着歌,晃晃悠悠的往新桥饭店走。刚走到半路,就碰见一姐们儿,这姐们儿就是夺了我们抗美清白之躯的人,外交部大院的刘兰。
    这姐们儿穿着军装,戴着一条鲜红的拉毛围巾,正站那骚首弄姿找拍呢。
    在这个时代,一身军装或是蓝制服,戴着副墨镜,再配上懒汉鞋,白袜子骑上锰钢车,在街上闲逛,那等于就在脸上写着两字顽主。如果换成一姑娘穿上这身行头,戴着黑镜,围着鲜红的拉毛围巾,那就别怪别人拍你。这个拍就是拍婆子。
    拍婆子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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