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商业圈有个规定。
就是只要有人做出了一款新产品并在官府做了档案,那接下来的其他人若也想做此商品,就等于是复制。
那就必须要得到第一家做出这款商品之人的同意。
否则,一旦被第一家做出商品之人告到官府,这人就算是盗权。
是要吃牢饭,且还要将自己赚来的钱全部充公的。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不知道要去官府做档案,或者是不符合做档案的资格的,那被复制了就没得办法了。
苏染是有了之前在县城时的经验,所以刚做出了口红就让陆顷言去官府做了档案。
也好在,这口红是在符合定档的资格之中。
最后,苏染与盛幽兰签订了一张加盟合同。
所谓加盟就是拿钱来买你的东西在我这售卖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买你的同意。
苏染以口红正常售卖的半价卖给盛幽兰,但却收了她一万两的加盟费。
嗯,这加盟费好像有点贵!
不过,对于盛幽兰来说,她看中了苏染这个人,以及她口红的发展前途,十万两、值!
苏染也的确没让她失望的,在将来的那一天,她真的让盛幽兰的小布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