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网络文学十六讲 > 正文 第74章 网络文学作家签约合同只存在自愿合法,不存在合理
,无人限制你。

    但是,网络文学网站和背后具体的网络文学公司,它不是公益平台,而是商业平台,在法律规定和道德良知这个线上,符合它公司和网站要求的作品,你才能发表,甚至签约。

    这个跟你向报刊杂志投稿,那是一样的,不是你投稿,就得用你。而是,你除了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良知,你得符合人家报刊杂志和网络文学网站的用稿要求啊。

    而现在的用稿要求,市场行,无疑是考验的重中之重。

    第二,没有任何一家正规注册的网络文学网站或者公司,会要求正常签约的作者,把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全部授权给网站或公司,这样的合同,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

    最高限度,只是著作权财产权的永久授权,直到法律规定的版权期限为止,也就是作者死后50年。

    如果说,创作者是那极少部分的委托创作或者职务创作行为,劳务合同签了,劳动报酬你领了,你再来主张作品著作权,这个行为,真有点儿无耻了。这个,我们在一开头,就说过了,不在我们讨论的话题范围内。

    实际生活中,职务创作的行为,也确实挺多的,但事后,又来主张著作权的,真少见,见一个,都是奇葩,为人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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