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不做“高大上”的要求了,那就可以随便乱写了,就可以读者想看什么,就写什么呢?
这个也完全不对,是肯定不能这个样子的。说个实际话:你要写有色、血腥暴力、严重罪案的,而且写得特别暴力、特别色,这个书很容易点击上去,收入上去,赚很多钱,但这样就坏事了。
如果网络文学从业者和作家这样想,那还不如开一个专做这种事情的网站呢,那样收入更多。但这样,一是违法;二是道德内疚感;三是大伤社会风化。是坚决不可取的行为。
不能唯读者是众,随着网络文学发展进入深水期,网络文学从业者和作家,已经拥有了非常可观和强大规模的平台,尤其是我们当中的大神级和神级的作家,已经拥有了引领风潮、引导读者的影响力和实际的执作力。
一味迁就读者的兴趣,那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而且最终让网络文学变成了狭窄的小圈子文学,而不是现在几亿人的市场。虽然对网络文学不提“高大上”的要求,但基本的文字修养、完整的情节、有性格的人物等要素,也是网络文学作家的必修课。
网络文学作家,到底应该怎么样做,才能够在“高大上”和“随波逐流”间找到平衡,成就既适应又引领我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