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囊括的影片之多,大概会使得分类法失去意义。
好莱坞电影作为最有活力的娱乐产品,一向实行拿来主义,文学作品便成了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来源,而作家们也乐得向电影业这架庞大而无情的大机器提供原料,因为报酬实在太丰厚了,即便那些高喊着艺术重于一切的清高人士,又有几个能抵挡住巨额回报的诱惑?
不要说《魔戒》这种在西方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了,就连不怎么成功的文学作品都可能得到好莱坞的青睐,或者纪实作品改编为成功电影的例子数不胜数。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默默无闻的可以拿来随便删改,名著就要谨慎了,比如把哈姆雷特和奥菲丽亚拍成白头到老,肯定会有人将电影贬的一文不值。
不过,将有一定基础的文学作品搬上大银幕,无疑是降低风险的好方式。
前世的最后那几年,每年最大卖的电影是什么?要么是漫画电影,要么是改编的魔幻或者青春电影。
虽然这些电影总是被所谓专业的影评人抨击,他们认为整个世界的电影市场都堕落了,观众只懂得低级趣味,真正有艺术欣赏水平的只剩下他们这个群体。
但这些人显然忘记了,电影作为一种文化娱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