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这倒是和法医说的吻合。
但如果是6:10凶手开车将死者撞死,那么他下午从饭店打包饭菜回警局坐的出租车就说不通了,
他捋了捋案件的逻辑,张山有了自己的推测,至少刘工的口供印证了他的推测,凶手不止一个。
首先,假设昨天晚上六点十分事故出租车当时的司机是a,货车司机是b,两个人预先商量好,在六点十分左右杀害死者,在那个时间段用特殊手段切断了监控录像,a撞死了死者,b迅速拖着出租车和死者的尸体赶往城郊建筑工地,二人迅速对现场进行处理,包括在死者的身上钉钢筋。
从乡道到城郊建筑工地,拖着一辆事故车的话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他们会在六点半左右到达建筑工地。把车摆放好位置,再继续在死者的身上钉钢筋,二人协作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处理好现场的时间最早也是在六点五十分。
处理完现场以后,货车司机b驾车离开,a开出租车迅速赶往饭店,时间按照30分钟计算,大概是7:20分。这和张山打包饭菜上车的时间刚好吻合,然后a拉着司机到警局,大概十分钟的时间,刚好是7:30.
这一切的前提,要建设在出租车完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