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准备。
拿一个很旧的帆布包包装着,便骑着自行车去了小镇。
临走时,她对余红道:“娘,你给我缝一个书包吧?”
“缝书包?”
“对啊,我想背着你亲手缝制的书包,最好能绣上我的名字。
这样就不怕别人偷拿了。”
余红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不是给了我们很多钱嘛,给你十块,自己去买一个吧?”
“不,我就要你亲自缝的。”
余红说不过她。
的确,她以前的女红还是不错的,也缝制过书包。
小的时候,刘雅去读一年级,她就给她缝过一个。
可她嫌余红缝得太土,硬是不要。
最后还是去给她在供销社买了一个书包,她才去读的书。
那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双肩背包,都是军绿色带红五角星的书包比较多。
很多孩子也以背这样的包为时尚和流行。
而且不背这样的包,就被视作是异类,被人瞧不起。
余红不明白,刘雅为什么非得让她给缝一个书包。
但她已经说了,当娘的也只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