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邓晴晴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诽谤他人,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侵害,跟警察回警察局,蹲三五天的监狱。
一个是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进行自我检讨,以及对当事人道歉。
进监狱,那是要写进档案,跟她一辈子的,要是传回了洛城,她在以前的同学和朋友面前,就真的抬不起头了,而她的母亲在圈子里也会因此被人嘲笑排挤。
邓晴晴可以接受对林紫道歉,她想的是悄咪咪地道歉,要当着全校师生的面道歉,还要做自我检讨,相当于将她的脸狠狠地踩在地上。
两者权衡,虽都是心不甘情不愿,她却不得不做出选择。
三月九日早上,北城大学全校师生,在体育馆集合。
邓晴晴站在讲台上时,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检讨书,照着上面念,目光不敢往下看,她怕对上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更怕那些目光都是恨不得将她唾弃致死的。
她觉得站在台上的时间,仿佛比过去的十几年还要漫长。
她后悔了,她没事干嘛招惹林紫?她所期望的发生在林紫身上的事情,最后一一应验了,可却是发生在她身上。
此事一出,很多人庆幸自己相信林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