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两名贵族争夺的对象是一个男人,准确点说,可能是一个男人。
迪昂.德.博蒙,作为法官世家博蒙家族的第三个孩子,与选择成为律师的大哥不同,他入读了皇家学院,经过数年的学习,精通了十数种语言,还拥有了高超的剑术。在家族的推荐下,以17岁的年龄进入了世俗政务厅,在财政大臣的手下,成为了一名见习秘书,并且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被皇室授予了皇家骑士团的骑士称号。
但这样的一个大好青年,被人们谈论最多的不是他的学识,也并非他的剑术,却是一个奇怪的问题——性别。
博蒙家族的第二个孩子是一个女孩,在5岁时夭折。博蒙夫人在那之后,神智常常时而清醒时而模糊,多次将属于姐姐的服装,穿在了年仅3岁的迪昂的身上,并让自己的儿子将这种女装的生活持续到了8岁。
在那之后,事情变得有些一发不可收拾。少年的迪昂,自身容资秀丽、皮肤白净、身高偏矮,再加上长期女装的熏陶,又结识了一帮贵族夫人和小姐,逐渐在女装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平时,在学院或者外出时,他一般穿上便服;在参加宫廷舞会和聚会时,他则更喜欢穿上华美盛装,以女性的身份出入社交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