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刚毕业没多久。
谭西头脑很好, 读博期间, 专业课成绩亮出来,一排都是A字母打头。
不过他是个典型的理科OTAKU,比叶怀睿更宅更懒于交际,只沉迷饲养各种黏菌,所以被同学们送了个阿菌的绰号。
可能是天才的想法与常人本来就不太一样,被人叫了绰号,谭西不仅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地认了下来。
于是阿菌这个绰号也就变成了昵称,一直沿用至今,从宾大到金大,从同学叫到同事。
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时,叶怀睿就是谭西少有的几个关系好的同乡之一。
有一段时间,两人甚至合租过一间公寓,叶怀睿也因此有幸替他打理过34℃恒温箱里的多头绒泡菌。
后来两人学成归国,工作地点凑巧都选在了金城。
只不过,叶怀睿进了金城司法警察局司法鉴定化验所,而谭西则在金城大学的遗传工程实验室当了名研究员。
这次,叶法医来找谭西,是专程为他们在芙兰村找到的那具白骨尸寻求专家协助的。
叶怀睿来到4号实验室,隔着玻璃窗往里一瞧,一眼就看到有个人背对着窗户,整个人蜷缩着蹲在电脑椅上,脊背佝偻,双手在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