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腮,而不至于被呛的直咳嗽。
书不少,但是经得住他读的不多,就是一本《麻衣神 相》才能让他多咀嚼两下。
到后来,薄薄的一本书,他读到能背下来的时候,他烦躁了,向来谨小慎微的他,居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了县里的物资局放旧品的仓库。
他只拿书。
现在想起来,他依然是得意不已。
回城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六岁,年轻的外表下,是一颗苍老的心,人生不得意,但是婚还是要结的。
见到周凯英,他也没挑,也没拣,家里一安排,他也就同意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稀饭馒头二两酒,古人诚不欺我。要说,唯一不好的,就是他媳妇这脾气有点小暴躁,他是读书人,自然不好跟着计较。
现下儿子已经十五岁了,闺女十四岁,一男一女,他挺知足,但是发愁的就是这孩子的学习。
他一直坚持认为,儿子的脑子是随了媳妇,明明是个聪明人,可是一看,一见到字,那脑壳子就发疼。
一个暑假下来,居然没做暑假作业?
让他管?
他怎么管?
他儿子也不服气他啊!
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