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台。
吃完夜宵回家,温乾提醒他记得写日记。
这是温乾,给他的一个小任务。
让他睡觉之前,写一篇日记,随便写什么都行,至于要不要给他看,全凭他自己的意愿。
为了他能执行这个任务,还是需要每天上交。但他保证不看,还对天发誓。
第一天写这东西的时候,江韧的脑子一片空白,他不知道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就像小时候写作文一样艰难。
温乾说可以记开心的事儿,这样在写的过程中,又可以开心一次,十分划算。
江韧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只是他眼下的生活,并没有值得开心的东西,但过去有。
每天五百字,写完发到温乾的邮箱,起初不习惯,一周后,到也觉得有趣,好似每一天的这个时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字数从五百变成了一千。
再晚,他都会完成这个任务。
今天的内容改变了,他写了今晚打的那场球。
周末,江韧跟温乾去打高尔夫,两人打到一半时,孟正坐着电瓶车缓缓而来,像是偶遇,“我刚到,听说你也在这边打球,就过来凑热闹,不介意吧?”
他下车,一边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