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杨华那边真的有四个人站了出来,而且还刚好与他们这边一样是三男两女,那个对着杨华喊了半天的女人嘴一瞥笑了。
不过让杨华惊讶的却是,第一个走出来要喝酒的却不是那三个壮汉,而是被称作方芳的那个女人。杨华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了那个叫方芳的女人一番。这女人绝对是那种被称为“骨感美”的类型。
她的相貌长的不算特别好看,胸部看起来也只有不足一握的大小。但她的身材却极其高挑。杨华这边的王若惜已经是一百七十多公分的模特身材了,可那位方芳竟然不穿高跟鞋可以跟王若惜穿着高根鞋差不多高度,只比一百八十公分的杨华矮了一点点。
而她身上那件紧身的短袖半截装则把她全身瘦削的体型都刻绘了出来。但这种瘦削在经过装扮之后却不让人觉得难看。无论是腰肢、手臂还是脖,都给人一种很奇特的修长美感。
可是这样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去跟人比谁喝酒喝的快?杨华忍不住斜眼仔细瞅了瞅她平坦无一丝赘肉的小腹。
“咱们不用喝太多,免得喝醉了之后有人不认帐。就比一瓶好了。谁先喝完就赢。”方芳却一点也不在乎杨华疑惑的目光,径直走到杨华桌边,拿起了一瓶啤酒,潇洒的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