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空中霸王”已经是活塞式轰炸机的巅峰之作了,而要超越就必须研制功率更大的发动机,而且活塞式发动机自身的局限,很难赋予轰炸机超过每小时八百公里的最高飞行速度。
结果就是,德军选择了技术较为成熟的涡轮螺旋桨发动机做为轰炸机的动力。
与涡轮喷气发动机相比,涡轮螺旋桨发动机在民用领域首先得到大规模应用,是当时大部分民用飞机的主要动力。
此外,德意志第二帝国在涡轮螺旋桨发动机领域有着足够多的技术储备。
事实上,在大战之后,德军就试图对he-320进行改进,换上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以提高其性能。只是这一改进受经费影响并没得到落实,而且he-320的基础设计在战后已经显得落后,没有太大的改进价值。
当时,德军已经研制出了采用涡轮螺旋桨发动机的运输机与巡逻机。
显然,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基础研制一种战略轰炸机,要比使用涡轮喷气发动机研制轰炸机容易得多。
问题是,德军的目标是h-56。
也就是说,德军对新式轰炸机的基本要求是在作战半径、飞行速度与飞行高度上基本达到h-56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