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五千米左右。飞行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九百六十公里,而第一代喷气式战斗机的最高飞行速度在每小时一千公里左右。此外,h-56还配备了三门自卫用的机关炮。而且都有独立的光学火控系统。
显然,任何一个国家在五零年代的防空系统都不足以对付h-56。
更重要的是,h-56从一开始就是作为核武器载机设计的,其存在的价值就是携带核炸弹轰炸敌国。
面对这个巨大的威胁,德意志第二帝国当局认识到,除了需要更加先进的战斗机来保卫领空之外。还需要能够与之匹敌的轰炸机,才能抵消掉h-56产生的战略威胁。不至于遭到中国的战略压制。
正是如此,德军开始研制新式轰炸机。
显然,德军这次无法通过仿制来获得新式轰炸机了。
说白了,就算德军获得了一架完整无损的h-56,也无法仿制,因为德意志第二帝国根本没有制造h-56所需的工业技术。比如,h-56采用的整体式铝合金翼盒,在当时就只有中国能够制造。如果改变设计,要想达到同样的结构强度,机翼的整体质量至少会增加三分之一,而这在设计中是不可接受的。又比如,h-56采用的上单翼气动布局、以及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