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房门推开,一名保镖走了进来,只是步伐有点奇怪。
弗朗西斯科没有注意到,在等待电报的这几个小时里,他差不多喝光了一瓶白兰地。加上收到了好消息,早就有点飘飘然了。
保镖走近的时候,弗朗西斯科才猛然察觉到不大对劲。
他不是看出了问题,而是嗅到了血腥气味。接着,弗朗西斯科才看到,保镖胸口的白衬衫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危险意识,让弗朗西斯科惊醒了过来。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拔插在腰间枪套里的手枪。虽然把只是一把小口径装饰手枪,但是也有足够的威力。
只是,弗朗西斯科没能把手枪举起来。
拔出手枪的时候。他握枪的手就被抓住了,一股巨大的力气迫使他举起手枪,将枪口顶在了自己的下巴上。
枪口顶得很紧。枪声也很微弱。
小口径装饰手枪使用的是五点六毫米手枪弹,枪声本来就很小。
当然,抵近射出的子弹,足够打穿下颌骨,钻进头颅,把颅腔里的脑髓搅得稀烂,并且夺走弗朗西斯科的小名。
“黄翰盛?”
“你们要是再晚来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