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欧洲的移民在高技术领域拥有很大的发言权,犹太人则在金融、贸易等领域获得了充足的发展空间,而黑人更愿意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对薪酬的要求更低,让很多本土劳动者丢掉了饭碗。
显然,这不可避免的引发了排外情绪。
在一九五二年,国民议会就通过了《移民法》,大幅度提高了移民门槛,并且对移民的政治权利做了严格限制。
当然,既然有排外,也就有与之对立的社会力量。
这一点,在国民议会内体现得极为明确。
一九五四年,国民议会通过了《移民法》第一修正案,对该法案中几条不合理的条款做了修改,承认了外来移民在中国获得劳动机会的合法性,并且首次明确了保护外来移民劳动权力、劳动所得的必要性。
从根本上讲,中国需要移民,而不是排挤移民。
原因很简单,中国的人口数量不算多。
一九六零年,中国的人口总量为四点七亿,而以中国的国土面积,以及迅猛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即便人口增加百分之五十,也未必充足。要知道,中国在大战之后,收回了被沙俄侵吞的领土,平定了外蒙古地区的叛乱,还获得了琉球群岛、马里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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