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径狙击步枪,而这种枪。在大战期间被称为反坦克步枪,能够打穿轻型坦克的正面装甲。即便现在的坦克更加厚实,十四点五毫米枪弹也能轻易打穿大部分装甲车的装甲。
只是,唐宏光首先打掉的是车队前面的那两吉普车。
子弹打在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子上,几乎打飞了整个发动机盖子,然后引爆了里面的油料。
显然,唐宏光使用的是威力巨大的穿甲燃烧弹。
只需要一颗这样的子弹,就能让一辆军用吉普车报废,而且能在让吉普车失控之后干掉车上的所有敌人。
打头的吉普车失控,车队立即减速。
这时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枪,准确命中了那辆防弹轿车的头部。
虽然防弹轿车很厚实,但是主要保护区域是驾驶舱与后面的坐舱,前方的发动机舱并没有得到装甲保护。
与军用吉普车一样,防弹轿车也立即报废了。
只是,防弹轿车重得多,而且在被击中之前,司机就已经踩下了刹车。所以在被击中之后没有失控,而是停了下来。
这时候,后面的两辆装甲车与最后的卡车也停了下来。
打第三枪的是李承志。他射中的不是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