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会成员国中轮流推举产生。基本原则是在得到五分之一以上联合国大会成员国支持以上的国家中产生,轮值国的任期为两年。且任何一个轮值国都不得连任。在安理会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三个常任理事国有一票否决权。在此基础之上,其他成员国才具有表决权,而且任何决议都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
做为核心机构,安理会是联合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说得简单一些,成员国说赋予联合国的所有特权,包括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权利都需要通过安理会行使。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联合国要出兵维护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的和平,就必须由安理会授权某一个成员国或者某几个成员国组建联合国部队,并且由其代为行使维护权。
当然,这也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联合国拥有通过军事行动维持和平的权力。
这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即联合国的军事力量从何而来。
虽然德意倾向于组建常设的联合国部队,即由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国派遣军事力量,组成一支联合**队,以行使联合国的维和权力,但是中国更倾向于在需要的时候,才以委托的方式成立联合国部队,即联合国不设常备军事力量,而是临时由联合国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