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帝国风云 > 正文 第595章 洗心革面
与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行为。

    当然,宪法只是基本**,需要由其他法律来完善宪法,使宪法的条款具备可操作性。

    战后,日本出台了很多限制军备的法案。

    比如,在《军事管制法》中明确规定,日本在战后不得出口武器装备,也不得向海外派遣包括警察在内的军事与准军事力量,不得在海外拥有军事基地,以及不得根据防卫原则参与海外军事行动。

    又比如,在《国家安全法》中,确认了中国驻日军队为日本的基本国防力量。这意味着,日本要像供养本**队那样,为中国驻日军队提供军费。只是,这部法律也从根本上限制了中国驻日军队的规模,即总兵力不得超越二十万人。虽然在具体实施中,这个限制并没有得遵守,但是这降低了日本的国防开支负担,即在驻军数量超过二十万的时候,日本也只按照二十万的标准提供驻扎费用。

    此外,在《预算法》中,还规定日本每年用于军事的开支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这项规定,对后来日本组建自卫队设下了障碍,即日本当局不可能随意增加军费开支来增强军事实力。

    总而言之,通过出台各种各样的法律,对日本的国家实力进行限制,是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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