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远远不够了。
参战前,美国海军已有十艘战列舰,而且两艘是全新的快速战列舰。此外,还有八艘在船台上建造,即四艘“南达科他”级与四艘“依阿华”级。也就是说,美国海军原本打算用快速战列舰,以一比一的方式取代所有老式战列舰,并且在此基础上,把战列舰的数量扩充到十艘以上。
更要命的是,当时美国海军雄心勃勃,还在设计第四种快速战列舰。
当然,这就是没有落实的“蒙大拿”级。
如果美国海军决定建造“蒙大拿”级,那么到一九四五年,就能组建一支由十四艘快速战列舰为核心的“无敌舰队”。
要知道,当时除美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国家在建的快速战列舰也不到十四艘。
哪怕“蒙大拿”级停留在纸面上,永远没能开工建造,美国海军也铁定能在参战后获得十艘快速战列舰。
这是个什么概念?
即便不考虑舰龄,美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也是中国海军的两倍。如果把舰龄、作战能力等等因素考虑进去,美国海军快速战列舰的综合战斗力是中国海军的三倍、甚至是中国海军的四倍。
显然,这绝对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