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造船厂的积极性,在大战爆发之后,海军就出台了奖励办法,而且直接落实到造船工人身上。按照海军的规定,三大造船厂在建造同一中战舰时,最先完成的一家将获得相当于战舰总造价百分之十的奖励,而且奖励中的百分之五十将发放给工人,另外百分之五发放给造船厂,而最后完成的一家不但得不到奖励,还将从支付给造船厂的建造费用中扣除百分之五,且造船厂不得以此克扣工人的工资。
可以说,这笔奖金绝对不算少,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比如,以往一座船台在完成了建造之后,需要三个月才能完成清理工作,如果建造的是较为复杂的舰船、或者是准备建造的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舰船,那么建造前的准备时间往往长达半年。
这次,江南造船厂只花了三个月就完成了建造前的准备工作。
冯承乾并不怀疑江南造船厂的造船能力,也不怀疑江南造船厂的积极性,只是希望做为国内最大的造船厂,江南造船厂能够起到带头作用,拿到海军的奖励,从而带动其他造船厂的积极性。
对此,冯承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一九四一年底之前,完成新型航母的船台建造,争取在一九四二年六月底之前建成交付。
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