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把关系闹僵。他故意把肉夹馍在甜党面前晃了晃,道:“这是咸的吃食,你们应该不喜欢吧。”
同学别过脸去:“切,谁稀罕。”
说是不稀罕,但是目光却忍不住看向杜构大口咀嚼的样子。熬足了火候的腊汁肉软嫩鲜美,搭配着外酥里软的白吉馍,吃起来非常满足。虽然这个年代还没有汉堡包这种食物,但这不妨碍着杜构领会到那种大口啃着汉堡包的快乐。
腊汁肉夹馍,简直就是中式汉堡包。
第一个肉夹馍五六口就吃完了,杜构在甜党动摇眼神下,把手伸向下一个油纸袋。
“说是肉夹馍,但是叫做馍夹肉会更贴切些。”他含着一嘴食物,含糊不清地评价道。
他原本是不爱吃香菜的,但是肉夹馍里的几星香菜却不让他讨厌。香菜独有的清香味给腊汁肉增色不少,显得更加诱人鲜美。如同一个本是丰满动人的美人儿,身上喷了几滴香水,衬得她的姿色更加迷人娇艳。
别人吃着你看着,可谓是世间最痛苦的事情。
甜党的萧锐心神渐渐失守,在食物香气的攻击下,他的抵抗是徒劳的。这样细细想来,似乎咸包子也挺不错的……当然,杜构吃着的肉夹馍闻起来比肉包子还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