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幸福的光彩。
“大姐,这花多少钱,我要了!”唐明迫不及待的大声说道。
“哼!你一个穷小子,要的起吗?”老板娘还没回答,一个听起来就让人觉得粗俗,找揍的嗓音忽然响了起来。
唐明的眉头一皱,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身材肥胖如猪的中年男人,带着六个西装革履的保镖走了进来。两根手指夹着一根很粗的雪茄,手腕上带着的金表,在阳光下,不时的反射出道道耀眼的金光。西服敞开,里面的肥大衬衫,只系了两三个纽扣,露出了大半个长满让人作呕胸毛的胸脯,一条足有小指头粗细的金链子,明晃晃的荡来荡去。
这人穿的嚣张,那表情就更是欠揍了。难怪随身都要带这么多保镖,如果不带的话,走在大路上,不用走几步,估计就已经被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飞出来的砖头给砸死在那儿了。
像中年人这样粗俗不堪的暴发户唐明见了不少,对这样的人,他一向是懒得搭理。一旦搭理,对方下半辈子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陈老板,您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的客人?”老板娘好像是认得他,不过从她脸上那毫不掩饰的嫌恶来看,这个中年胖子在她这里多半也是扮演者不受欢迎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