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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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说,鲁宾逊在荒岛流浪很多年,这个故事的原型,是根本一个真实故事改变的,那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当然没有鲁宾逊这位虚构人物那么夸张,在荒岛流浪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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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好像也在荒岛流浪了四年多,等他重回大陆的时候,他好像忘记了他原有的语言,刘翊萌,你觉得,当一个人长达四年多不需要用到一门语言的时候,它会忘记这门语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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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我许久没吃牛轧糖,现在我也忘记了它的味道,我感觉,这看似很容易理解,却又很难理解,因为,我所学的英文,在这里,虽然我也不常用它,但是,记还是记得的,也知道怎么发音,也知道字体怎么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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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翊萌想了想,她却点头。
“顾时奕,我觉得这有可能,因为,我很久没有用中文字体来手写的时候,也是会忘记怎么去写那个字,但如果你要让我用手机打,那么我肯定知道怎么打,但用手写,却又是另一回事。”
见此,顾时奕挑挑眉。
这么说,这个设想是成立的,当长久不用一样东西,的确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