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手第一次碰撞,不啻于宇宙大爆炸。他轻轻地攥着我的手,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我静静地挽着他的胳膊,是世上最快乐的时光。
当然,后来那位男同学又去攥了别人的手,我也挽了他人的胳膊,但是没有什么能改变我不由自主对手臂的好感。它们代表着力量,能够搬去如山的重荷,更代表着呵护,可以抹去我的泪滴,拥我同看日落日出、月圆月缺。
讲完了,我都快被自己的肉麻羞到桌子底下,拉丁美女们却非常感动,一致认为我的爱法很有品位,不像她们,很快就直奔主题了。在国外住得久了,了解的风俗广了,比如仅看一下南美的狂欢节,就不难想象,东方式云山雾罩的含蓄对拉丁女友来说比高科技还诡异。但不做不等于不欣赏,我被她们一致认为最有诗意。
这场谈话其实发生在几年前,偶尔想起我仍觉得有趣。更有意思的是,就在之后不久,我这种美好的感受却被另一位好友轻轻的一句话重重地搅碎了。
她叫文迪,是一个率性的美国白人,相识十几年来始终单身,我和我们俩共同的华人女友小敏甚至怀疑过她是女同性恋。那天和她一起吃饭,意犹未尽提到我对男人手臂的感觉,想听她有何高见。她停了几秒,认真地问我是否真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