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算了,走吧,便宜王老歪那些人了!”
说话间,尽然真的就这样走了。
红衣卡在了原地,不知道怎么说好。
陆和志一脸苦笑,这身衣服,还真是......
鬼奴倒是没有什么看法,毕竟他对穿衣这方面,也不讲究,不过身上的衣服也比冷锋的好得多。
只是这里的三人都不知道,冷锋在边境的时候,乔装打扮去国外一个暴徒团伙内部,击杀他们的主谋时,穿的就是这身衣服。
后来,国外一个杀手组织的人接了特殊任务,要杀炎龙国派往边境慰问战士们的官员,冷锋也是穿这身衣服,混在当地人群中保护的。
再后来,许多不方便一身戎装出现的地方,都是这身衣服打掩护,久而久之,边境许多人,只要见到这身衣服,不管是不是冷锋,都会心惊胆战,一阵后怕。
现在他舍得穿这身象征着无数个荣耀的衣服前来参加混子酒宴,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
不过这也是冷锋个人认为而已,他其实是觉得,没必要那么隆重。
在说了。冷锋也没钱,卡没带,放在了别墅里,最主要还是不喜欢上街买东西。
他的衣服大多数都是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