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城人,一个不是,把这两人都拉进合约中。
真要有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相对来说对她们是有利的。
小赵同志见赵姐改变了主意,就沉默着没吭声。
接下来就听着对方和任远博两个人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
说起来,赵姐的要求不高,就是想方设法增加她的安全系数。
即便这样,依然有些看上去简单,但操作起来不方便的条款不被接受。
任远博没有强势否定,而是摆事实讲道理。
在他看来,或许是因为这位女同志对很多情况不熟悉,导致部分提的条件脱离事实。
他不知道的是,赵姐一心想要弄点猫腻。
这样她们就能掌握主动权,没事就算了,有事就有机会坑他一把。
可惜她碰到任远博,对方硬是没让她的打算得逞。
不过这样懂合同契约的,她确实拿他没办法,又不能任性不签合约。
因为涉及的事情不多,就是小赵同志需要出面当证人。
因为这个事情,任远博和张师傅有保护证人的责任与义务。
事后需要为小赵同志提供相应的帮助……最后约定双方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