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过度恐惧,他的一只拖鞋已经掉了,露出瘦削苍白的脚背,脚趾都蜷缩着颤抖,像被遗弃的、极度恐惧的小动物一样。
“蓝迪。”
傅元霆忽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酸涩,声音都低涩了许多。
“蓝迪,你不记得我了吗?”
“蓝?”
傅元霆又看了他一会,微微侧过脸去,一时有些不敢再去看他。
过去的蓝迪,总是最在乎外表的。
蓝迪也的确生了一张更讨人喜欢的脸,高高瘦瘦,斯文白皙。
他喜欢戴那些金边框眼镜、喜欢熨烫工整的白色衬衫、喜欢打理那头亚麻色的卷发。
傅元霆过去对此总是很无语,一个男人搞那么些花里胡哨做什么。
但是时间长了,傅元霆也能理解,那是品味,一个年轻绅士的品味与风度。
后来加入歌兰,傅元霆一步步高升,慢慢走进歌兰的上流社会,可是在品味和礼仪上面,他一个自小生活在废弃星上的人也未被人耻笑过。
但是现在,蓝迪什么都不在乎了,也在乎不了。
傅元霆很难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这样狼狈的状态下看见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