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猫第一次进酒楼饭庄,虽说在逸尘的约法三章下,收敛了许多,但眼前美食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酱肘子烤兔腿之类,仿佛在向它招手,使它暂时忘却了好不容易才装出来的矜持,显露出贪吃的本性。
特别是傻猫的眼里,只剩下这些美味,却压根没有考虑到,自己是在熊口夺食。
大黑熊应该是破金楼的常客,连小厮们都知道,这位老兄的胃口奇大,必须用大号的盘子盛放食物,方才符合它的特点。
它努力的保持着绅士的派头,吃起来细嚼慢咽,儒雅大方,与先前连杀三人的凶残,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这是经过了金大少长期的培训,多次严厉惩罚下的结果,大黑熊本不愿意这样做,却又不敢违背主人的意思 。
慢条斯理的动作,造成了桌上堆积如山的食物,消耗起来很慢,但这并不代表它能够允许别人公然抢夺。
傻猫的行为,严重挫伤了大黑熊的自尊,当即一掌如同泰山压横扫一切,但在今天的破金楼,应该无人能敌。
更何况,金大少本人,便是辛戈镇第一势力杀金帮的大少爷,帮主金七的嫡长孙。
没有哪个傻瓜,为了给那三位素不相识的死者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