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箱之中的合同扫描件,我已经打印出来了,可以确保真实有效。
而我们的侦查人员,也已经跟你们保险公司总公司联系,拿到了你们上报给公司的合同底单。两相比对之后,我们发现,你们上传的底单,和交给客户的合同副本,不是同一个版本。
而我们在你们本地公司,查找到的存档件,则跟张宝强邮箱里面的版本是一致的。也就是说,经过张宝强的手,发给客户看的合同,客户真正签署的合同,跟最终客户拿到手中的合同版本。其实存在差异,是两份阴阳合同。
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两份合同到底有什么差异。第一份,就是给客户看的合同。我们以梁宝伟女士签署的合同为例,可以看到,上面注明了,赔付范围。
这里的原文是‘地震,火灾,水灾,病害等因素,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造成的牲畜意外死亡,均在赔付范围之内。对于第三方造成的牲畜意外死亡,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但是签字之后,合同却变样了,后面的半句话不见了!我们可以想一下,几十页的文本合同,算下来居然有几万个字之多。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普通的民众,总不能每个人雇佣一个律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