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巧儿的妈妈,也是巧儿的家人啊。擅自把她从您身边带走已经很过意不去了,我要工作又不能经常照顾她。
我这边买的那套房子就是巧儿的,您带着巧儿还住在那里。现在您身体已经好了,可以工作了,我就不再给您打钱了。
我听袁阿姨说,我给她的买菜钱才花了一小半,您就让她走了。
既然您不肯接受,我也不勉强您。
但为了巧儿能有个好生活,希望您不要拒绝那个房子。”
凌态度诚恳的劝道。
姚母本分,伤好后就不肯在她之前留下那房子里住了,自己出来租了地方。
她给的那些钱,以及袁阿姨卡里剩下的她给的生活费也都存着。
之前说过要还给她,她不接受就一直留着不肯花用。
这样反而让凌过意不去。
所以,凌这次把巧儿送回来,也有逼迫姚母接受她所赠与那些东西的意思。
姚母真心疼爱巧儿,又怎么舍得巧儿陪她住那暗无天日的出租房,吃那些没什么营养的剩饭剩菜。
到时候她再经常往这边邮点东西,给巧儿零花钱之类的一些小手段,潜移默化的姚母自然也就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