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考核,制定大明安全法,重新核定顺天府黄册、鱼鳞册,武器定阶、禁止民间买卖持有军器,规划京师外城布局,颁发宗人律、严查宗室犯罪……
如果说时光如流水,那么太子监国间的日子就像瀑布,一泻千里。京官大老爷们忙完手中的事,恍然间已是弘治十四年二月初二。
砰砰砰在坊市维持治安的总甲、铺头注视下,街头小吃摊的爆谷机又有一炉爆米花出炉。
孩童们用从游乐场赢来的塑料币,围着摊主叽叽喳喳,都想买甜甜的爆米花吃。隔壁卖棉花糖的小摊前同样围着一群孩子。
负责这一片的铺头,用壹拾文的超市抵用券买了一大包爆米花塞给大家吃。
为了维护京师的安全和市容,在太子的建议下,每一坊指定一个地方摆摊。所有的小摊主需要到到税务部登记,得到许可证方可营业。铺头维护摊位的秩序,五城兵马司不定期抽查。内行厂和摊主们商量,可用游乐场塑料币、超市抵用券等进货。在摊主们眼中,这两样和铜钱是一样的。
“你们说摊主们会交税吗?”火夫悄悄地问。
小摊主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以下免税,100两以下税为五十取一。100两以上按照老规矩三十取